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通告,授予9个县“自治区级生态县”称号,我县榜上有名,成为首批获得命名的“自治区级生态县”。
近年来,我县秉承“生态立县”理念和“生态宜居”目标,着力发展生态农业、生态旅游经济,以创建生态县为载体,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,以环境监管和污染整治为抓手,逐步建成了天蓝、山青、水绿、乡村秀美的良好生态环境。下列一组数据印证着阳朔人民享受到的“生态福利”: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平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,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%,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。没有发生一起环境严重污染事件,没有发生一起辐射、危险废物污染事故。全县9个乡镇在“自治区级生态乡镇”全覆盖的基础上,有4个乡镇被命名为“国家级生态乡镇”。通过创建生态县活动,阳朔的山更青了、水更秀了、天更蓝了,人居环境更美了。我县将以此为契机,加大投入,不懈努力,大步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。